棚改居民买二手房拿不到补贴?为什么?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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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补偿一直是老百姓心头的大事近日有市民反映:去年7月签约的棚改户签约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却没有拿到购房补贴这是为什么?此外该市民对棚改面积补偿也有异议!
对此市住建局调查后给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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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居民于2018年7月与东区人民政府弄弄坪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棚改征收安置协议,棚改征收安置协议为附条件的征收协议:一是居民所在片区签约率达到90%以上,二是棚改贷款资金到位。对于该片区东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7日下达了征收决定。居民须在棚改安置补偿协议生效后购二手房才能享受购房补贴。因棚改报账有严格的程序,该居民于棚改安置协议生效前购买了二手房,故不能享受20%购房补贴。
关于补偿面积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六条:对征收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五十平方米,经核查他处无住房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按不低于五十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被征收人不再支付五十平方米以内的补差款。据街道办事处反馈,街道办事处对该居民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该居民家庭不满足城镇住房报账条件,故不能享受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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